圆筒烘干机的选择主要根据被烘干物料的特性,如物料水分、粒度以及干燥产品的水分等。除此之外,还应考虑经济因素,如尽量选择热源费用低的烘干方式,如利用劣质煤的沸腾燃烧室的烘干方式,同时还要考虑废热的利用,以及尽量降低物料进烘干前的水分等。
圆筒烘干机的生产能力与被烘干物料进出烘干机的水分(按重置百分数计算)和烘干强度有关。首先,计算烘干机的总容积,计算公式如下:
式中 V0———烘干机的总容积,m3;
Q———烘干作业的处理能力(按烘干物科中固体重量计,kg/h;
R1、R2———被烘干物料进出烘干机的水分(重量百分数计);
WS———按蒸发水分计的烘干强度,kg/(m3·h)。
烘干强度是根据试验或烘干类似物料的实际生产资料来确定。
烘干机容积与烘干强度、烘干物料的性质、烘干前后的水分、烘干机入口和出口处烘干介质的温度、烘干机型式、气流速度和燃料的质量有关。这些因素是根据试验研究和烘干类似物料的实际生产资料确定的。
根据所计算的总容积,然后计算选择所需烘干机的台数。
式中 n———选用台数,台;
V0———计算所需千燥机的总容积,m3;
V———选用烘干机的单台容积,m3;
圆筒烘干机直径的确定:
式中 D———圆筒烘干机的直径,m;
β———充满系数,β值一般取20%;
V2———烘干机排出废气的体积,m3/h;
υ1———圆筒出口的气流速度,m/s;
n———烘干机的台数,台。见公式(2)。